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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体育竞赛和社会体育事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教练员面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2022-11-30 09:08 分享到:

为确保天津市体育竞赛和社会体育事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教练员面试顺利进行,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防控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如实申报健康信息
      (一)报考人员应于考前使用本人手机通过“支付宝”“津心办”APP等渠道申领“天津健康码”,并每日登陆健康码进行1次亮码。外省市报考人员申领“天津健康码”时,填报健康信息中的“返回地区”“详细地址”可按入住酒店所在地及时予以刷新。
      (二)报考人员应提前使用本人手机,通过“通信行程卡”APP、“支付宝”APP、微信小程序等渠道申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提前下载“天津数字防疫”APP进行注册。
      (三)报考人员应提前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报考人员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流行病学调查表》,对所填健康信息进行承诺,实时检测健康状况,并在参加考试入场时交现场工作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随时关注国内疫情权威信息,根据个人健康监测和行程情况,做好参考准备
      (一)第一类考生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第一类考生:
      1.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包括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下同)及其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或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
      2.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
      3.考前10天内,境外及港台地区入境人员;
      4.考前7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
      5.考前7天内,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需要隔离管控的(重点疫情地区以“津云”APP或公众号最新发布的“排查管控范围”为准,下同);
      6.闭环管理期间或脱离岗位未满7天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
      7.新冠病毒感染者符合出院(舱)标准且离院(舱)后未满7天的;
      8.天津健康码非“绿码”的;
      9.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卡”的。
      第一类考生中,按当地防疫政策可以自由流动的外省市来津考生,抵津后按照我市排查管控政策(参见“津云”APP或公众号最新发布的“排查管控范围”)需要进行隔离管控的,应在考前完成并解除隔离管控后持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第一类考生中,考前7天始终处于天津的,须于考前72小时前如实填报《流调表》报备有关情况,经分析研判,可安排在隔离考点参加考试。隔离考点考试的考生应于考前48小时“点对点”闭环进入隔离考点,持考试前72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考试前24小时内1次,2次检测至少间隔24小时。
      (二)第二类考生
      天津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卡”,不属于第一类考生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第二类考生:
      1.考前7天内,有境内低风险区或非管控人员中报告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直辖市将所在县(市、区、旗)调整为所在乡镇(街道);
      2.解除集中隔离未满7日的;
      3.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同住人员;
      4.考前7天内,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需持有排除证明);
      5.新冠病毒感染者符合出院(舱)标准且离院(舱)后未满28天的;
      6.离开风险区域、重点疫情地区未满10天的;
      7.处于健康监测或其他需要核酸筛查的人员。
      第二类考生,应持考试前72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常规考点的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前24小时内1次,2次检测至少间隔24小时,其中,来津、返津考生应同时满足我市最新进津政策有关要求。
      (三)第三类考生
      非第一类、第二类考生为第三类考生。
      第三类考生,应持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其中,来津、返津考生应同时满足我市最新进津政策有关要求。
      考生情形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对应的类别政策执行。      
      三、考试入场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
      (三)天津健康码“绿码”;
      (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码(已接种疫苗考生,凭有效电子标识或纸质接种证明参加考试;未接种疫苗考生,在现场进行登记后参加考试);
      (五)进入考场时上交1份经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并签字的《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六)进入考场时上交1份经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并签字的《流行病学调查表》;
      (七)符合时间和次数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防止因网络原因现场无法查询电子结果,建议携带纸质检测报告,同时截屏电子报告备查);
      (八)按照前款提示需要提供的相关健康证明。
      四、考试期间有关要求
      (一)考试当日,至少于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因现场需核验考生身份及疫情排查材料,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以免人员聚集;
      (二)进入考点后,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积极配合测温、验码等健康检查工作;
      (三)除核验身份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不得使用带呼吸阀口罩及一般性装饰口罩。凡不按规定佩戴口罩的考生,考试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进、出考场或如厕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发现体温达到或超过37.3℃,或出现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五、主动进行健康追溯
      所有考生均须进行考后7天健康监测,有发热或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等异常的,应及时就诊并报告。报告主要内容为: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异常情况(1.有发热等症状,经诊断确诊为新冠肺炎;2.有发热等症状,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3.其他情况),报告电话:022-23120526。
      第二类考生、在隔离考点或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除需进行7天健康监测外,应在考试后第3天和第5天进行核酸检测并将结果报告。报告邮箱:styjjszx@tj.gov.cn。
      六、最新进津政策
      1.高风险区:7天内具有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于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2.低风险区、7日内非管控人员中报告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将所在县(市、区、旗)调整为所在乡镇(街道):7天内具有旅居史的人员,实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制度,抵津后连续3日进行核酸“日检测”(首次检测原则上“落地检”,最晚6小时内,单次采样间隔24小时)。
      3.重点疫情地区,即经专业机构研判,市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疫情发生地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形:疫情规模较大;出现广泛社区传播风险;存在外溢情形或较大外溢风险:原则上,7日内具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根据综合研判结果,酌情采取3至5日健康管理(含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及健康检测)。
      4.外地来(返)津人员:有来(返)津计划的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天津健康码“绿码”,在完成报备的前提下有序进津。抵津后原则上应在设有核酸采样点的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高速路口等进行“落地检”,最晚应该于“抵津6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在72小时内完成3次核酸检测(采样间隔24小时),阴性结果未出前“非必要”不外出。
      5.管控区域类别调整,管理方式相应调整,解除管理前进行1次核酸检测。7日内非管控人员中报告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如始终未调整风险区且连续7日未在非管控人员中发现新增新冠病毒感染者,管理政策终止。
      6.重点疫情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白云区、海珠区、天河区、荔湾区、番禺区、黄浦区、越秀区:具有旅居史人员,实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制度,抵津后连续3日进行核酸“日检测”(首次检测原则上“落地检”,最晚6小时内,单次采样间隔24小时)。7日内具有重点疫情地区(除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含同住人员)至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5日,前3日及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5日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解除管理。7日内具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北京市:具有旅居史的人员,实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核验制度,抵津后连续3日进行核酸“日检测”,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5日进行核酸检测(首次检测原则上“落地检”,最晚6小时内,单次采样间隔24小时)。7日内具有重点疫情地区(除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居家健康监测至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3日,同住人员同步检测;7日内具有高风险区所在街道(乡镇)旅居史的人员,实施居家隔离至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5日。7日内具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重庆市:具有旅居史的人员,实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制度,抵津后连续3日进行核酸“日检测”,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5日进行核酸检测(首次检测原则上“落地检”,最晚6小时内,单次采样间隔24小时)。7日内具有主城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渝北区、江北区、北碚区、大渡口区、巴南区、南岸区、渝中区)及秀山县旅居史的人员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含同住人员)至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5日,7日内具有高风险区所在县区(除主城区及秀山县)旅居史的人员,实施居家健康监测至抵津后满3日(即72小时,如离开重点地区≥4日则补足离开重点地区满5日),同住人员同步检测。7日内具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甘肃省:具有旅居史的人员,实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制度,抵津后连续3日进行核酸“日检测”,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5日进行核酸检测(首次检测原则上“落地检”,最晚6小时内,单次采样间隔24小时)。7日内具有兰州市旅居史的人员实施居家健康监测至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5日,同住人员同步检测;7日内具有高风险区所在县区(除兰州市)旅居史的人员,实施居家健康监测至抵津后满3日(即72小时,如离开重点地区≥4日则补足离开重点地区满5日),同住人员同步检测。7日内具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河南省:具有旅居史的人员,实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制度,抵津后连续3日进行核酸“日检测”,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5日进行核酸检测(首次检测原则上“落地检”,最晚6小时内,单次采样间隔24小时)。7日内具有郑州市(除高风险区所在县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居家健康监测至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5日,同住人员同步检测;7日内具有郑州市高风险区所在县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居家隔离至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5日。7日内具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河北省:具有旅居史的人员,实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制度,抵津后连续3日进行核酸“日检测”,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5日进行核酸检测(首次检测原则上“落地检”,最晚6小时内,单次采样间隔24小时)。7日内具有沧州市、廊坊市、石家庄市(除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居家隔离至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5日。7日内具有高风险区所在地市(除沧州市、廊坊市、石家庄市)旅居史的人员,实施居家健康监测至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3日,同住人员同步检测;7日内具有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人员,实施居家隔离至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5日。7日内具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具有旅居史的人员,实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核验制度,抵津后连续3日进行核酸“日检测”,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5日进行核酸检测(首次检测原则上“落地检”,最晚6小时内,单次采样间隔24小时)。7日内具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居家健康监测至抵津后满3日(即72小时,如离开重点地区≥4日则补足离开重点地区满5日);7日内具有高风险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人员,实施居家健康监测至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5日,同住人员同步检测;7日内具有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人员,实施居家隔离至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5日。7日内具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黑龙江省绥化市;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府谷县、西安市;山西省忻州市、朔州市、大同市、太原市;四川省成都市、德阳市;云南省昆明市、曲靖市;湖北省武汉市;山东省济南市:具有旅居史的人员,实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核验制度,抵津后连续3日进行核酸“日检测”,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5日进行核酸检测(首次检测原则上“落地检”,最晚6小时内,单次采样间隔24小时),同住人员同步检测。7日内具有重点疫情地区(除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居家健康监测至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3日;7日内具有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人员,实施居家健康监测至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5日。7日内具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7.对入境人员,实施5天集中隔离 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七、温馨提示
      (一)《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事关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安全,请报考人员高度重视,如实、按时填报,避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二)考生应自觉加强个人防护,主动减少外出和聚集,做到非必要不前往国(境)外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天津本地考生考前10天内非必要不离津。外省市来津考生,要提前了解来津、离津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并严格执行来津报备手续(可提前登陆“津心办”APP、“津心办”微信小程序和“津心办”支付宝小程序的任意一端,通过首页“来津报备”功能进行在线报备),也可以向在津居住地区(村)或酒店报备,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入住酒店应选择单人单间。(考生可通过“中国政府网”小程序“疫情服务”或“津云”APP“战疫”了解疫情防控措施)
      (三)考生可通过微信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查询核酸检测结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全国核酸检测机构、各地疫情风险等级等信息。
      (四)请考生按要求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确保考试入场前查询到检测结果,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五)考生应提前准备符合防护要求的医用口罩,带呼吸阀口罩及一般性装饰口罩不得使用。
      (六)考生确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正常参加考试,可于考前申请办理退费手续。
      (七)考生应遵守考点所在区有关部门和考试组织部门的防疫要求。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等信息,以及拒不按规定佩戴口罩等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及《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八)天津市体育竞赛和社会体育事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教练员面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考生有义务密切关注招考网站,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附件1:《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附件2:《流调表



文章来源:https://www.tjtalents.com.cn/app/article/content/100050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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