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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青优计划”招聘公告

2020-04-14 10:29 分享到: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是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是以承担国家和省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学研究任务为主的多专业、多学科、综合性科研单位,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设立了山东省金属矿产成矿地质过程与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国土资源部金矿成矿过程与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国土资源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科技平台,仪器配备齐全。

  二、招聘范围和数量

  (一)招聘范围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实施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2号)要求,结合人才引进实际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全球TOP200高校、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在前100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博士进行招聘。

  (二)招聘数量

  结合工作需要,拟招聘博士研究生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2020年“青优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科研公共服务事业;

  3.有较强的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送报名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整体打包压缩后,以附件形式“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姓名”为主题的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dkyrsk@shandong.cn。报名材料原件的审核,于面试前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4月13日。

  报名材料(均为扫描件):(1)身份证;(2)应届毕业生提交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学历成绩单等,并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3)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交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证明;(5)本人承诺及签名的《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2020年“青优计划”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贴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6)个人简历。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二)面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招聘博士研究生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科研水平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和保障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全面落实山东省“青优计划”关于培养、使用和服务等各项待遇和保障措施。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531-67876503

  附件:

  1.2020年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青优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docx

2.2020年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青优计划”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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