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贺州昭平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5名)
2020-04-27 11:07 分享到:
为加强全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扶贫信息员队伍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根据《关于在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0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经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昭平县公开招聘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招聘岗位
昭平县事业单位面向在昭平县服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本次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和扶贫信息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昭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须在昭平县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扶贫信息员报考定向扶贫信息员招聘岗位的,须是经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招聘或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乡镇招聘的扶贫信息员,同时在昭平县县级或乡镇级、村级从事扶贫信息工作满2年且在岗。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6日至2002年5月6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经市县组织人事部门公开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或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五)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基层”服务期或服务时间、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5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由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0年4月24日开始,可以通过昭平在线(http://www.zpol.cn/通知公告)或昭平县党建网(http://www.zpdj.cn/通知公告)查询招聘信息。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干部股(咨询电话:0774-6697608)、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咨询电话0774-6687858)联系。
(二)现场报名
1.报名形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请自行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以上距离。
2.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5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将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四楼407办公室),昭平县昭平镇东宁北路213号;联系电话:0774-6687858。
4.报名所需材料
(1)《2020年昭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并贴好相片,报考人员可自行在昭平在线或昭平县党建网下载《报名表》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复印件(需带原件审核);
(3)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并注明详细工作时间。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定向扶贫信息员招聘岗位的,要提供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工作证明(详细注明从事扶贫信息员工作起止时间,并经县扶贫办审核盖章)。
(5)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并现场告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不符合条件者终止其参加考试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实有人数开考。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0年5月16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30--12:00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00分。笔试考点设在昭平县第四小学。笔试时间地点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携带身份证不得参加考试。
(三)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当场公布。报考人员在笔试的当天下午3点前在考点一楼成绩公布栏查看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六、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2020年5月23日,面试地点设在昭平县第四小学,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一)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二)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报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昭平在线和昭平县党建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面试3天前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职位的匹配程度。
(五)报考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六)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等程序。
(七)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评分第一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察
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计划生育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经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从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昭平在线和昭平县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九、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4-6687858(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774-6697608(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干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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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
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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