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引进硕士人才公告
2020-05-09 09:36 分享到:
根据《邯郸市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办人才需求情况,采取选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2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1.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列入河北省“名校英才入冀计划”高校、省重点高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
2.报考人员应为2020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生。
3.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本次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岗位为邯郸市人民政府民生工作督办室专业技术岗位。专业要求如下:
岗位1:新闻学、新闻与传播,要求有较好的文字功底;
岗位2:计算机应用技术,要求具有较强的专业领域知识。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邯郸市人民政府、邯郸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邯郸人民市政府办公室引进硕士人才报名表》。
2.提交材料:
①已毕业人员提供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单位同意报考函等相关材料;
②未毕业人员提供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由就读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等。
应聘人员需将上述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发送至邮箱rscsw2988@163.com,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处将进行初步审核。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现场审核结束。
四、选聘程序
1.资格审查。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①已毕业人员: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单位同意报考函等相关材料;
②未毕业人员: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由就读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等。
若报名时有其他提交材料,请一并携带原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2.面试。聘请经验丰富的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专家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工作能力以及专业能力进行面试。面试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80分(满分100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具体加试形式由专家小组确定。
3.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4.网上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市人民政府、邯郸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5.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中共邯郸市人民政府机关党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与邯郸市人民政府民生工作督办室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政策及待遇
1.“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双一流”硕士研究生到邯郸工作之日起,发放“英才卡”,享受科研立项、医疗保健、交通旅游等10方面的服务。
2.住房保障。对引进的“双一流”硕士研究生优先入驻邯郸市人才公寓。如不入驻人才公寓,自到邯郸工作之日起,由市财政给予硕士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3.政治待遇。加大高层次人才发展党员力度。优先推荐入选邯郸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邯郸市青年拔尖人才等市级人才项目。
4.编制保障。招引的硕士人才全部纳入事业编制,办理编制使用核准手续。
5.办理聘用。应届毕业生审核学历、报到证等材料后,直接办理录用手续;已参加工作需办理调动的,审核档案材料、出具商调函、填写《干部流动审批表》,办理调动手续,确定工资、转接社保等相关人事手续。
六、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2.请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3.本次选聘工作在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4.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韦晨阳(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处)
联系电话:0310-3112988
监督电话:0310-311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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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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