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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面向表现突出的非事业编制抗疫一线医务人员专项招聘公告

2021-12-14 09:57 分享到:

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对非事业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6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本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保障和关爱工作,激励广大医务工作者全身心投入到抗击新冠肺炎战斗中,经研究,决定面向西青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表现突出的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专项招聘16名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西青区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给予记功奖励的非事业编制援鄂一线医务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18日至2002年5月18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外国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其中,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等且在处分期内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西青区面向表现突出的非事业编制抗疫一线医务人员专项招聘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20年5月7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西青人才网(www.xqrc.com.cn)、天津市西青医院官网(www.tjsxqyy.com)查询。
      三、报名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西青区卫健委组织人事科311室(西青区杨柳青镇新华道30号增1号)
      报名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户口的考生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考生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户口存放单位或派出所盖章)和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开具的《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9:00至2020年5月22日17:00。
      四、考试方式、时间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对非事业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61号)文件精神,本次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由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由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西青人才网、天津市西青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备案与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办理聘用手续及备案。
      八、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考务及政策咨询电话:022-27943295
      监督电话:022-27925719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西青区面向表现突出的非事业编制抗疫一线医务人员专项招聘计划表


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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