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邯郸市大名县补招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方案
2020-05-07 14:43 分享到:
为切实加强基层全科医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根据河北省原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印发的《河北省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卫发〔2018〕36号)和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19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补招全科医生特设岗位1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政府副县长石立为组长,县纪委监委、政府办、卫健局、人社局、财政局、编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名县2020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具体招聘事宜。
二、招聘原则
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参照《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邯人社〔2011〕31号)招聘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方式
本次公开补招特岗全科医生1名,根据报名人数确定采取统一招聘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统一招聘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初审、复审、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条件
特岗全科医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
(二)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农村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五)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医师。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临床医师。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从事2年以上临床诊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临床医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医疗卫生机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特岗全科医生招聘范围;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在职全科医生,不列入中央财政和我省财政支持的特岗全科医生范畴。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回避规定
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暂行办法》规定的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岗位设置。针对基层全科医生紧缺的问题,在有需求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专门设置,并将所聘执业医师派驻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的非常设岗位。特岗全科医生是岗位设置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不受大名县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这次为乡镇卫生院招聘特岗全科医生1名,服务期限4年。
(二)岗位职责。特岗全科医生按照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4.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要求,按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服务。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环节由大名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拟定于2020年5月6日至5月11日,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aming.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7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环节由大名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须由本人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至2020年5月16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
3.报名地点:大名县北京路西段大名县卫生健康局五楼人事股,电话:0310-6582867。
4.提交材料:报名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1)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份。
(2)填写《大名县2020年公开招聘特岗全科医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3)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照片8张。
5.资格初审:依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
6.开考比例:报名人数和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
如报名人数较少,经“大名县2020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主要考核专业理论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笔试
本环节由大名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笔试前制定笔试方案,并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拟定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内容不指定范围或参考书目。笔试内容专业理论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考察应聘者从医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笔试命题。笔试试题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命题、组卷、制卷、阅卷并签订保密协议。
3.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本县县城,笔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4.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本环节由大名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报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其它相关材料。
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于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在报考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本环节由大名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面试前由大名县卫生健康局制定面试方案并组织实施。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本县县城,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考生应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场次参加考试。《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现场简单操作和问答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时间拟定10分钟,同一岗位面试题目相同。
3.面试考察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医师基本素养以及对专业知识的把握和实际诊疗能力。
4.面试命题。由县卫生健康局委托具有命题资格的高校或考试中心确定面试内容并签订保密协议。
5.邀请评委。本次面试由县卫生健康局聘请异地评委并签订保密协议。评委3人组成,主要由医疗卫生专家、学科带头人、临床经验丰富的副主任以上医师等人员组成。
评委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政策和专业水平和工作经验;(2)作风正派、处事公道、严守工作秘密;(3)具有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面试打分。评委对考试面试的情况分别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7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
(六)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和拟进入体检人员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七)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
(八)体检
本环节由大名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医院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出现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九)考察
本环节由大名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
本环节由大名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体检、考察和考核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十一)签订劳动合同
本环节由大名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县卫生健康局批准后签订劳动合同。
特岗全科医生由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大名县中医医院)与特岗全科医生依法依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4年,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实际需要,由县卫健局统筹安排到辖区内的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七、人员管理
(一)考核管理。特岗全科医生的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由市卫生健康委汇总后报河北省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确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在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和评价基础上,强化对特岗全科医生的年度考核。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倾斜;对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执业注册管理。特岗全科医生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由服务乡镇卫生院按规定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或变更手续。
(三)户籍和党团关系。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户籍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单位管理。人事档案按照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党团关系转到服务的乡镇卫生院。
八、薪酬待遇
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执行国家和省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按不低于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收入水平的原则确定,依法依规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九、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考核、报到、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考试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招聘程序的时间安排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四)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特岗全科医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因工作需要,有权对各环节起止时间适当调整。
十、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主动接受纪检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310-6582867(大名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举报电话:0310-6512388(大名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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